陶行知先生《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》的启示
陶行知先生在《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》中指出“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,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段”,也就是学校为学生预备种种机会,使学生能够大家组织起来,养成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,这对于我们德育工作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。
一、学生自治有利于自律意识的培养
开展德育工作,传统的教育方式往往是老师说教,老师对学生的管理,老师对学生负责,学生只有老师在场才会自我约束自己的行为。于是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面:老师在监考时因有事出教室一会儿,老师刚走学生就开始交头接耳;上课中间老师忘了东西在办公室,老师前脚刚走,后脚学生已经在教室内沸腾起来。陶先生认为:我们要想大家守法,就须使各人的行为,对于大家负责。陶先生说:我们的行为,究竟应该对谁负责?对于少数教职员负责呢?还是要对全校负责呢?按照旧的方法,学生有过失,都责成少数职员监察纠正,其弊病有两种:第一种是少数教职员在的时候,就规规矩矩,不在的时候,就肆行无忌;第二种是大多数学生以为既有职员负责,我们何必多事,纵然看见同学为非,也只好严守中立。这是大多数的学生所抱持的态度。所以一人司法,大家避法。我们要想大家守法,就须使各人的行为,对于大家负责。换句话说,就是要共同自治。
基于这种思想,我们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干部参与到班级管理之中,让学生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人。比如班规的制定班主任让学生开展讨论研究,班主任只是参与者和归纳者,这样制定出来的班规更贴近学生,也更能让学生遵守。由于班规是由学生自己制定的,那么学生所做的行为必须对自己负责,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,大家在班内能自我约束和相互约束一些不良行为,从而使学生的自律能力得到不断提升。
把班级管理权力“下放”给班干部,“下放”给所有学生,把班级所有具体事务分配给所有学生。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,解决学生服从管理、投入管理的问题。学生们对自已制定的规章,平日里的一举一动,都为大家自立的规则所影响。学生自我管理得较好,那么他在自治的过程中,就可以养成几种主要习惯:一是可以养成主动学习的兴趣;二是可以养成担负班集体乃至更多事务的能力;三是可以养成明确的判断能力。
二、学生自治有利于能力素养的提高
陶行知先生认为:我们德育上的发展,全靠着遇了困难和问题的时候,有自由解决的机会;问题解决得越多,则经验越丰富。让学生自治就是让学生亲自去尝试、亲自去解决困难和问题,而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有了切身的体验,更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学生自治是学生练习道德行为的有效手段。陶先生认为:自治可以养成学生对于公共事情上的愿力、智力、才力。能力总是在“亲历”中提高的,学生自治有利于学生各方面能力素养的提高。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记住你的管教目的应该是养成一个能够自治的人,而不是一个要让人来管理的人。”陶行知在《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》中也具体谈到自治四点好处:“第一,学生自治可以为修身伦理的实验。第二,学生自治能适应学生之需要。第三,学生自治能辅助风纪之进步。第四,学生自治能促进学生经验发展。”
三、学生自治有利于团队精神的形成
学生自治包含的一个要点是学生自治要通过组织一定团体来实行。学生自治不是某几个学生的自治,而是基于学生团体的自治。陶先生认为:想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,必先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学生。共同自治的过程中同学们就会一起思考如何来互相协作、互相约束、互相关心、互相认同,在管理过程中大家必须有集体荣誉感,必须发扬团队精神。中学的一大特点就是具备学生的自治组织--团委、学生会,充分发挥团委、学生会的主导作用,是德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中之重。学校各种社团活动的有序开展,各种竞赛活动积极参与,学生志愿者活动的落实,团委、学生会的同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。试想在一个小组、一个班级、一所学校,大家都能为集体的利益、共同的荣辱着想,那么这样的团队将永远是积极向上、朝气蓬勃的,团队精神必定在学生自治过程中发扬光大。
陶行知先生认为:学生自治是学校中的一件大事,全体学生都要以大事看待它,认真去做;学校里也必须以大事看待它。确实如陶行知先生所说的,学生自治工作办好了不但学生的道德行为得到了规范和提升,而且也有利于学校老师的师德修养得到推进,从而使学校德育充满生机。
陶行知先生反复强调“德育要注重自治”,养成学生“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”。只有充分相信学生,实行“六大解放”,即解放学生的双眼、头脑、双手、嘴、空间和时间,才能使学生“充分发挥个人的精神,促进人群的进化”。这在今天依然有着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和指导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