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课程性质
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。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,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,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,提高思想文化修养,促进自身精神成长。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,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。
《语文课程标准》(2011版)中的第一项就是告诉我们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课程,它的特点是工具性和人文性。因此,我们上课时要把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作为重点,而不是其他。
明确课程性质能避免“种了别人的田,荒了自己的地”,就不会把语文课上成政治课、科学课、生物课。